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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位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12 14:44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一、事项名称:报关单位备案

  二、事项类型:备案事项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

  第二条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四、实施机构:

  (一)拱北海关驻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以下简称“珠海审批办”,办理珠海片区企业相关业务)

  办公地址:珠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关窗口(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1号楼3楼综合服务厅)。

  (二)横琴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核)查科(办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相关业务)

  办公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3966号3楼301横琴海关企业管理服务窗口。

  (三)中山海关驻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以下简称“中山审批办”,办理中山片区企业相关业务)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A区A80窗口。

  五、法定办结时限:无

  六、承诺办结时限:

  备案及变更:3个工作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材料的除外)

  注销:11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附件1)

  八、结果样本:

  《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可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请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1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2)

  原件

  网上办理:1份

  电子

  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上传

  (二)备案变更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凭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1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2)

  原件

  网上办理:1份

  电子

  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上传

  (三)备案注销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1

  注销申请

  (附件3)

  原件

  通过“单一窗口”“注销便利化”等网上办理:0份;现场办理:纸质1份

  纸质或电子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法人现场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十三、办理流程:

  (一)报关单位备案、变更流程

  2025-12-12_150505

  (二)申请注销流程

  2025-12-12_150505

  十四、办理形式:网上或窗口办理。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网上办理0次或现场窗口办理1次。

  十六、审查标准:申请材料(电子数据)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十七、通办范围:(见本指南第四项)

  十八、预约办理:否

  十九、网上支付:否

  二十、物流快递:否

  二十一、办理地点:

  (一)网上办理:用户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办理,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办理。

  “多证合一”方式:企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商事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勾选“海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多证合一”界面勾选同步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通过其他政府部门与海关联网的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注销申请。

  (二)窗口办理:(见本指南第四项)

  二十二、办理时间:

  (一)珠海审批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横琴海关企业管理服务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中山审批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十三、咨询电话:

  (一)系统操作类问题:95198;

  (二)海关业务类问题: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三)珠海审批办: 0756-2538065;

  (四)横琴海关企业管理服务窗口: 0756-8737501;

  (五)中山审批办: 0760-89817380。

  二十四、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

  附件:

  附件1 报关单位备案证明.zip

  附件2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zip

  附件3 注销申请.zip

  附件4 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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