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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1-05-31 16:30 文章来源:哈尔滨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项目

序号

具体工作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限

一、紧扣重点领域深化海关政务公开

(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1

稳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本关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动隶属海关对外公开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信息。

财务处、各隶属海关

2021年11月

2

持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落实海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财务处、后勤管理中心、各隶属海关

全年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3

在地方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总署要求,围绕口岸卫生检疫、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等发布权威信息,增强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开展口岸疫情防控科普宣传。

办公室、卫检处、食品处

各隶属海关

全年

(三)做好市场规则和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4

根据总署要求,及时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涉企保证金目录等信息。

法综处、财务处

 

全年

5

围绕企业群众的实际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关区相关监管政策文件、规则标准信息的梳理、汇总和及时更新,向市场主体全面展示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办站水平。

各局处室

全年

6

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办事指南。

相关业务部门

办公室

全年

(四)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7

推进优化关区和隶属海关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

法综处

各隶属海关

2022年1月

8

根据总署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标准化。

法综处、缉私局和行政许可、处罚事项涉及部门

办公室、各隶属海关

2021年12月

9

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梳理和事前公开工作。

法综处、缉私局

相关业务部门

全年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海关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效果

10

在重大、重要政策出台前,文件起草部门提前准备解读材料,通过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政策预期;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部门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主要影响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形式主义,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各局处室

 

全年

11

注重加强对业务现场等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以及哈尔滨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员的政策辅导。制定政策文件时,除配套对外解读宣传文件外,同步加强内部宣贯培训辅导,通过组织参加“海关e课堂”、配发执行口径、更新12360海关热线知识库等方式,帮助一线人员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海关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

各局处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12

除疫情疫病或其他重大紧急情事外,参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管理要求,海关规范性文件(公告)应当留有充分、合理的生效准备期,最大程度减少“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等特殊非正常情况;海关政策文件制发后,原则上对社会公开不得早于内部公开(至少2个工作日),为内部流转传达、宣贯培训、执行落实留有必要的施行准备期。

各局处室

 

全年

(六)畅通海关政策政民互动渠道

13

在海关政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收集、整理企业、群众对海关政策文件的意见问题,及时通过业务条线进行反馈。

各局处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七)全面提升海关政策咨询服务能力

14

统筹哈尔滨海关12360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强化热线前台和业务后台协调机制,发挥专家团队支持作用,推进线上线下信息同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办公室、各隶属海关

各局处室

全年

15

切实增强线上政策咨询服务质量。着力强化热线知识库建设,加强内部学习和日常考核,不断提升热线答复质量,推动热线进一步向“接得住”“答得准”转变。

办公室

全年

16

切实提升线下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各隶属海关均应对外公开本关业务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咨询。加强对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企业群众通过办事窗口、业务现场以及业务联系电话等渠道咨询的一般业务问题,原则上直接解答,不再指引拨打12360海关热线求助。

各隶属海关

全年

(八)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7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海关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本关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办公室

各局处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海关政务公开

(九)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8

对照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对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引用或登载的行政法规的相关栏目开展对照检查,及时更新完善。

办公室、法综处

全年

19

对本关制定的历史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统一公开。

法综处

办公室

2021年11月

(十)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0

进一步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根据总署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

全年

21

加强海关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对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开展清理整合。对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专项检查,健全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办公室

 

全年

(十一)深入推进基层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2

积极配合总署完成基层政务公开调研。结合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现状调研,以基层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提升措施和提升方案,针对性开展隶属海关政务公开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后续落实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办公室

各隶属海关

全年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海关政务公开

(十二)严格落实海关法定主动公开职责

23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关总署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拓展、细化本关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对涉及相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海关信息,一律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各部门日常工作。

办公室

各局处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24

根据总署统一部署,完成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上线工作。

办公室

科技处

2021年9月

(十三)提高海关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25

严格按照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要求,落实本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加强对隶属海关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规范化水平。

办公室

各隶属海关

全年

26

根据总署统一部署,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载明海关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办公室

各隶属海关

2021年9月

27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综处

办公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十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质量

28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总署关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着力规范和提升报告质量,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海关基础性数据。

办公室

各隶属海关

2022年1月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海关政务公开

(十五)加强工作指导

29

加强对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业务培训、实务交流、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

办公室

 

全年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

30

正确看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含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第三方评估结果,将其视作持续改进海关工作的有效借鉴,但不追逐、不迷信。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本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力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办公室、各隶属海关

全年

(十七)狠抓工作落实

31

对海关总署通报的本关上一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发现问题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办公室

 

全年

32

根据《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关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制定《2021年哈尔滨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并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办公室

 

2021年5月

33

将《2021年哈尔滨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全年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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