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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公告(2010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2-06-16 13:58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呼和浩特海关对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已经关长批准,现予发布,自201012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公告》(2010年第1号)届时予以废止。

  附件:呼和浩特海关对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海关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公告下载链接:呼和浩特海关公告(2010年第4号).doc

  公告附件下载链接:呼和浩特海关对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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