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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3:40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3年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呼和浩特海关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邮政编码:010010,联系电话:0471-6992424,电子邮箱:hhhthgysq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呼和浩特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我关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关信息2858条,内容主要涵盖本关通告、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采购和拍卖信息等。紧扣政策热点和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政策宣贯,分别在海关总署、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内容7篇、35篇,呼和浩特海关12360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发布转载政策解读、便利措施和办事指引等474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上年同期减少5件,年内全部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海关统计方面。全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务服务方面。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开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专题专栏和“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等2个场景式服务,提升平台服务水平。本级机关分别办理答复门户网站业务咨询、“关长信箱”、12345诉求61件、16件、18件,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政务服务、助企纾困问卷调查6次,呼和浩特海关12360热线接听解答咨询4605次,高效回应企业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需进一步提升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能力的问题,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分别对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40号、89号、92号、100号、159号、179号进行解读,并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发布。对呼和浩特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48条措施进行分类解读,制作《政策解读丨呼和浩特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48条》,并在微信公众号推送。

  (二)目前存在问题。个别单位发布信息时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信息调整后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将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关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年报下载链接: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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