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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2009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1-15

各位面试入围考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已公布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0日前以特快专递向拱北海关寄发下列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 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各1份(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录网下载,按规定填写并贴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正反面打印并盖章,报名推荐表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 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政工、海关业务职位的考生除外。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报到前提供)。

3.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社会在职人员:

1.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录网下载,贴好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

3. 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报考政工、海关业务职位的考生除外)。

4.报考政工职位的社会在职考生须提供地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材料寄发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近期的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保证提供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和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生参加面试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面试将于春节假期后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于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材料邮寄地址:珠海市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人事处

邮编:519020

联系电话:07568161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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