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13:50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及政务公开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发布。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2020年,我关新一届关党委成立后,及时调整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机关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任务,10个隶属海关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也相继成立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关区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的运行机制。关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关区实际及时跟进部署,分管关领导多次对相关文件做出批示,主管部门狠抓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建设,及时细化制定《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区各部门和隶属海关单位认真组织,强化执行,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基础。年内修订印发《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调整更新《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编制规范(试行)》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编制、审核、发布目录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三)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呼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呼和浩特海关权责清单》;二是重新梳理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应当依法公开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机构职能目录;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均能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并加强运行过程中指导和政策解读;四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关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机构改革以来关区已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事项的执法依据、条件和程序的公开。

  (四)重点领域的政策发布解读和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一是紧紧围绕海关“六稳”“六保”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有效督促关区各部门单位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时编制《呼和浩特海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出口通关解读》,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8篇,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制定出台《呼和浩特海关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增长22条措施》,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二是有效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依托海关管理网和移动UC系统创新建设“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实现通过HB2012系统 “政务公开”模块一次审核后,在全关区范围内第一时间统一、规范地将需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推送到各业务现场的展示终端,有效提升社会公众了解海关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编制公开《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三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有效配合自治区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海关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全年发布疫情防控信息83条。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引入第三方专业舆情监测服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海关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全网监测舆情105957篇,出具报告302期/次,全年未监测发现重大负面舆情信息。四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关区4大类145个预案进行全面梳理,并进行电子化改造。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关区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对外公开应急预案3件。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一是各级办公室强化指导督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关区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全部纳入内部政务系统审核操作,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避免“三安全一稳定”等失泄密问题发生。同时通过建立专人每日监测及时通报机制,召开专题通报会议等形式,有效督促各部门单位在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年内重点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向地方政府单位提供贸易数据53表/次。二是狠抓执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针对关区依申请公开业务少,工作人员业务普遍不熟悉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重点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并根据《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模板》完成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36类程序性和实体性答复文书编制,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申请7件,全部依法依规向诉求人答复并予以公开。三是对标总署门户网站建设标准,完成互联网门户网站网页风格设计、栏目功能设置的全面改版,优化手机适配使用功能,实现手机端无障碍浏览,12月2日新版互联网门户网站正式上线。制定《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发布整改方案》《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栏目板块设定明细及信息发布责任清单》,修订《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呼和浩特海关管理网门户网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网站栏目维护责任部门和信息发布人员,规范网站检查指标、更新时限要求、栏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等。建立专人每日读网台账,聘用第三方专业团队为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季度自查评估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内外网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无死角,更新及时,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发布同源无差异,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

  (六)狠抓海关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重点系统梳理关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动态更新。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根据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调整情况,逐项对照,形成5个栏目、4个层级、9个展示板块61个子项的栏目体系,完成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调整工作,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21件。

  (七)强化对外服务互动交流,引导预期效果明显。一是建立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海关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新闻信息发布具体解读人的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深入解读政策背景、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等,准确传递海关政策新规、疫情防控、职能调整、“放管服”营商环境优化等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先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5次,组织网上在线访谈3次,关区各部门和隶属海关组织关企座谈会47次、向23家企业提供海关政策法规等疑难问题信息解读;二是强化12360统一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与服务。在加强12360热线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的基础上,及时通过热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政策新规、热点问题解读、业务指引、服务指南等信息服务。全年12360热线受理话务咨询5853个,热线接通率98.6%,抽查合格率96.8%,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34篇,推送总署热线新媒体稿件18篇,被总署采用6篇,关级热线知识库编制收录业务咨询知识条目3480条,推送被总署采用12条;三是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及执法满意度调查评估。通过线上和线下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发放收回《调查问卷》234份,调查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及社会公众对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及执法满意度为96.1%。

  (八)强化监督机制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效落实。一是建立由总关督察内审部门和外部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执法活动监督体系,定期进行评估,有效监督信息公开行为;二是有效落实关区各级值班干部读网、总关办公室专人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年共制发监测通报8期,查发整改问题27个,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推进整改。先后召开会议3次,组织培训会1次;三是通过12360热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信和差错投诉问题。

(九)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一是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业务咨询、关长信箱”等栏目,实现互联网与海关管理网自动导入导出业务工单办理功能,有效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创建“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将各类公开信息自动推送至关区各现场办事大厅,实现信息公开的集中推送、分类管理、层级负责,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社会公众办事。目前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总关机关本级及隶属鄂尔多斯海关、集宁海关主动与地方政务管理部门及公开平台联系对接,指定专人实时解答企业及市民有关海关工作方面诉求和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1

  100

  行政强制

  12

  0

  20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8

  4013.7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我关认真对照总署16项考核指标及2019年评估通报结果,对标先进标杆,逐项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梳理制定《呼和浩特海关2019年度政务公开总署考核评估通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栏目整改建设方案》,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参照总署评估模式开展专业检查评估,由总关办公室指定专人建立每日读网、巡检机制等措施,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已全部将原检验检疫数据整合,并按新的机构职能开设专栏,网站首页设置重要提示;二是已在门户网站设置专门的政策解读栏目,并分设总署政策解读(链接至总署网站)和本关政策解读,同时重点提升政策解读的内容和质量;三是按照《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总署考核要求,调整完成政务公开目录和网站栏目设置。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的“法律依据”栏目,已统一链接至总署对应栏目,实现信息共享,并另开设本关规范性文件公开栏目。增设隶属海关栏目,完成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维护。重新梳理整合“办事服务指南”栏目,按照总署要求规范编制服务指南,组织关区各部门单位完成96项服务指南的编制发布工作,并提供相应下载功能。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的公开、解读工作;四是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编制更新《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予以发布;五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按时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历年编制发布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评估;六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结合关区实际,5月份动态更新《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七是对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总关及隶属海关接收渠道的设置要求,并在门户网站的《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栏目中指引说明;八是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0〕37号)要求,编制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模板,严格落实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及时限要求;九是建立每周专人自查机制,对发现的个别隶属海关受理电话拨打不通、无人接听、无传真接收信息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咨询渠道畅通及可得性;十是针对2019年我关12360热线接听率、答复准确率不高,热线工作动态报送维护不及时,热线新媒体图文稿件、知识库条目采集报送少等问题,年内通过引入总署12360热线日常监控平台,强化日、周、月巡查考评,重新划分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考核要求,强化热线员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创建“12360热线知识库”,建立关区微信图文制作工作群等措施,重点从12360热线工作机制、考核要求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取得实效;十一是进一步明确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责任部门,落实值班读网和专人查看网站信箱要求,确保对网站业务咨询、留言3日内受理回复;十二是通过整改实现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办事指南栏目提供专门下载渠道,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十三是根据修订后的《条例》,修订印发《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三项制度。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详细、完整地在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十四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2020组织一期专门培训学习,邀请总署政务公开处专家对《条例》进行解读辅导,增强理解和认识,为更好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部分部门单位存在“不公开就没问题”的思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握不准,对按照《呼和浩特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的公开内容、时限、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少。应解读的政策没有解读,尤其是今年疫情期间,各项政策出台及调整的数量多、范围广,涉及公众利益的内容多,相关部门单位跟进政策解读及引导执法预期所做的工作不多,与公众期盼差距较大;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岗位调整频繁,对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内容不够熟悉;四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在办公室开展的各类政务公开检查中共查发整改各类问题27个,涉及文种引用标题不规范、落款名称表述不正确、正文信息错别字、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转办事项超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关将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实地督导检查和业务培训,逐个对标对表跟进落实整改,不断推进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区11个隶属海关,除阿拉善海关2020年12月份开关,不具备编制年报条件外,其余10个隶属海关及总关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编报,并在本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