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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12:10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2020年,呼和浩特海关机关本级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群众关注关切为中心,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法定要求在海关系统落地生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机关本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今年,呼关新一届关党委成立后,及时调整了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指导,部门具体负责的运行机制。关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关区实际及时跟进部署,分管关领导多次对相关文件做出批示,主管部门狠抓关区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建设,及时细化制定了《呼和浩特海关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管理基础。年内修订印发《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调整更新《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编制规范(试行)》等基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编制、审核、发布目录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三)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呼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了《呼和浩特海关权责清单》;二是重新梳理了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应当依法公开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并向社会公开了相关机构职能目录;三是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机关本级及隶属海关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均能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并加强运行过程中指导和政策解读;四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机关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机构改革以来关区已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事项的执法依据、条件和程序的公开。

(四)重点领域的政策发布解读和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一是紧紧围绕海关“六稳”“六保”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有效督促关区各部门单位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时编制《呼和浩特海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出口通关解读》,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8篇,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制定出台《呼和浩特海关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增长22条措施》,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有效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依托海关管理网和移UC系统创新建设“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实现通过HB2012系统 “政务公开”模块一次审核后,在全关区范围内第一时间统一、规范地将需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推送到各业务现场的展示终端,有效提升社会公众了解海关的透明度。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编制公开《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呼和浩特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三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有效配合自治区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海关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全年发布疫情防控信息83条。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引入第三方专业舆情监测服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海关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全网监测舆情105957篇,出具报告302/次,全年未监测发现重大负面舆情信息。

四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关区的4大类145个各类预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了电子化改造,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关区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对外公开应急预案3件。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强化指导督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全部纳入内部政务系统审核操作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避免“三安全一稳定”等失泄密问题发生。同时通过建立专人每日监测及时通报机制,召开专题通报会议等形式,有效督促各部门单位在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年内重点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向地方政府单位提供贸易数据表53/

二是狠抓执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针对关区依申请公开业务少,工作人员业务普遍不熟悉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重点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并根据《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模板》完成机关本级及各隶属海关36类程序性和实体性答复文书编制,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申6件,全部依法依规向诉求人答复并予以公开。

三是对标总署门户网站建设标准,完成对呼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网页风格设计、栏目功能设置的全面改版,优化手机适配使用功能,实现手机端无障碍浏览,122日新版互联网门户网站正式上线。制定《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发布整改方案》、《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栏目板块设定明细及信息发布责任清单》,修订《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呼和浩特海关管理网门户网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网站栏目维护责任部门、信息发布人员,规范网站检查指标、更新时限要求、栏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等。建立专人每日读网台账,聘用第三方专业团队为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季度自查评估服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内外网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无死角更新及时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发布同源无差异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

(六)狠抓海关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重点系统梳理机关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动态更新。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根据总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调整情况,逐项对照,形成5个栏目、4个层级、9个展示板块61个子项的栏目体系,完成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调整工作,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七)强化对外服务互动交流,引导预期效果明显。一是建立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海关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新闻信息发布具体解读人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深入解读政策背景、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等,准确传递海关政策新规、疫情防控、职能调整、“放管服”营商环境优化等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先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5次,组织网上在线访谈3次,关企座谈会7次、向12家企业提供海关政策法规等疑难问题信息解读;二是强化12360统一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与服务。在加强12360热线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的基础上,及时通过热线咨询、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新规、热点问题解读、业务指引、服务指南等形式,更快捷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全年12360热线受理话务咨询5934个,热线接通率98.63%,抽查合格率96.8%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134篇,推送总署热线新媒体稿件18篇,被总署采用6篇,关级热线知识库编制收录业务咨询知识条目3480条,推送被总署采用12条;三是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及执法满意度调查评估。通过线上和线下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发放收回《调查问卷》234份,调查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及社会公众对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及执法满意度为96.1%

(八)强化监督机制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效落实。一是建立了由总关督察内审部门和外部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执法活动监督体系,定期进行评估,有效监督信息公开行为;二是落实机关值班干部读网、专人监测及时通报制度和每季度抽查整改通报制度,对发现不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年共制发监测通报8期,查发整改问题23个,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推进整改,先后召开会议3次,组织培训会1;三是通过12360热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0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信和差错投诉问题。

(九)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一是在门户网站开辟网上“业务咨询、关长信箱”等栏目,实现线上互联网与海关管理网自动导入导出业务工单办理,有效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对接总署“智慧管理”创建“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将各类公开信息自动推送至关区各海关现场办事大厅,实现信息公开的集中推送、分类管理、层级负责,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社会公众办事,已正式上线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8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5

行政强制

3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2

3233.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我关认真对照总16项考核指标及2019评估通报结果,对标先进标杆,逐项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梳理制定了《呼和浩特海关2019年度政务公开总署考核评估通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门户网站栏目整改建设方案》,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参照总署评估模式开展专业检查评估,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建立每日读网、巡检机制等措施,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已全部将原检验检疫数据整合,并按新的机构职能开设有专栏,网站首页设置有重要提示;二是已在我关门户网站开设置专门的政策解读栏目,并分设总署政策解读(链接至总署网站)和本关政策解读,同时重点提升了政策解读的内容和质量;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总署考核要求,调整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和网站栏目设置。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的“法律依据”栏目,已统一链接至总署对应栏目,实现信息共享,并另开设本关规范性文件公开栏目。增设隶属海关栏目,并完成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维护。重新梳理整合“办事服务指南”栏目,按照总署规范编制服务指南工作要求,组织关区各部门、单位完成96项服务指南的编制发布工作,并提供相应下载功能。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的公开、解读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编制更新了《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予以发布;四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按时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历年编制发布的年度报告进行了检查评估;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结合关区实际,5份动态更新了《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六是对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总关及各隶属海关接收渠道的设置要求,并在门户网站的《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栏目中指引说明;七是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037号)要求,编制了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模板,严格落实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及时限要求;八是建立每周专人自查机制,对发现的个别隶属海关受理电话拨打不通、无人接听、无传真接收信息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咨询渠道的可得性;九是针对2019年我关12360热线接听率、答复准确率不高,热线工作动态报送维护不及时,热线新媒体图文稿件、知识问答采集报送少等问题,年内通过引入总署12360热线日常监控平台,强化日、周、月巡查考评,重新划分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考核要求,强化热线员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创建“12360热线知识库”,建立关区微信图文制作工作群等措施,重点从12360热线工作机制、考核要求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取得了实效;十是进一步明确网站各栏目运维管理责任部门,落实值班读网和专人查看网站信箱,确保对网站业务咨询、留言3日内受理回复;十一是通过整改,实现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专栏和办事指南栏目提供专门下载渠道,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十二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涵盖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三项制度,并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流程详细、完整的在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我关于525日修订印发了《呼和浩特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并报备总署。十三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2020组织了一期专门培训学习,邀请总署政务公开处专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辅导,增强了理解和认识,为更好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部分部门单位存在“不公开就没问题”的思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握不准,对按照《呼和浩特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的公开内容、时限、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少。应解读的政策没有解读,尤其是今年疫情期间,各项政策出台及调整的数量多、范围广,涉及公众利益的内容多,相关部门、单位跟进政策解读及引导执法预期所做的工作不多,与公众期盼差距较大;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内容不熟悉四是责任不落实。今年在办公室开展的各类政务公开检查中共查发各类问题23个,涉及文种引用标题不规范、落款名称表述不正确、正文信息错别字、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转办事项超时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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