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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4:14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梳理2021年呼和浩特海关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呼和浩特海关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邮政编码:010010,联系电话:0471-6992424,电子邮箱:167729539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呼和浩特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海关总署《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重点领域加强主动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关区实际制定公开《2021年呼和浩特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在信息发布方面,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8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3条,政务动态信息76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4条。11个隶属海关全部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事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在政策解读方面,围绕辖区实际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在我12360热线发布政策解读文章43篇,被总署12360热线采用16篇,被总署网站采用6篇。在年报发布方面,关区、本级机关和全部11个隶属海关按要求、时限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紧盯答复质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统一接收渠道、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格式,强化公开审查和法制审查,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署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关实际修订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1个隶属海关范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关区接收政府信息申请5件,其中呼和浩特海关本级3件、二连海关1、包头海关1件,全部按规定要求完成办理,全年未产生行政诉讼、复议事项。在民意征集和交流互动方面,结合辖区民众关注热点,全年发布民意征集事项7项,接收并公开反馈意见12完善12360热线前台、门户网站和业务后台协调机制,提高答复质效,全年接收办理网站各类留言、来信来访89,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答复。

  (三)优化平台建设,提高咨询服务能力

  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升级改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新建原检验检疫历史数据(已归档)专栏,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和时效性。着力提高企业群众“一号答”“一站式”体验实现我关12360热线与自治区12345热线优化归并。2021我关12360热线接通率超98%、直接答复率超99%,收到企业群众感谢信2。在工作创新亮点方面,围绕海关改革重点热点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以企业群众“清晰读懂一件事”“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文件,创新制作“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1210”“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2场景式服务专题。积极倾听民众声音,开展7期“网上调查”,进行针对性改进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2

0

0

0

0

0

2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主动公开意识不够,把握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编制了《呼和浩特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明确机关主动公开的内容、栏目维护部门、发布事项要求,建立日读网立行立改、周检查通报限时整改、季度检查评估专项整改机制,2021年主动公开内容、质量大幅度提升。

  二是针对政策解读少,应解读的政策没有解读”问题,制作政策解读任务分工表,明确政策解读工作要求、重点业务解读领域,2021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原创性解读稿件16篇,同比增长100%

  三是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岗位调整频繁,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内容不够熟悉,栏目信息格式不规范、文字表述不确”等问题,完善AB角岗位工作制,实行双人作业,保证人员不缺位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一览表》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渠道;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专项整改,对网站所有信息进行检查修正,明确信息更新时限,信息维护纳入绩效考核,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安全、规范、准确、及时。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比较薄弱,政务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保障基层政府信息的能力需要增强。下一步,我关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能力建设,不断提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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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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