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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栏目仅受理信访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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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您尽量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海关单位提出信访申请,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五、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所提信访事项有关海关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请您勿向其上级机关重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六、本栏目答复为电子形式,请您确保所留电子信箱真实有效,以便及时得到答复。

七、呼和浩特海关本级和辖区隶属各海关办公室均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具体为:

(一)呼和浩特海关办公室(信访办):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邮编:010010;信访电话:0471-6992488;信访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37号呼和浩特海关信访接待室,信访邮箱:hhhthgx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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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塔机场海关信访办:0471-699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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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连海关信访办:0479-751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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