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认定及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四、实施机构:各隶属海关企业信用管理部门。
五、法定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八、结果样本: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九、收费标准:无。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
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在办理上市、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时,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管理规定需要向海关申请办理信用状况证明。
十二、申请材料:
(一)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格式文本详见附件1,原件、纸质版1份)。
(二)要求海关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纸质版、1份,详见附件2)
十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海关业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11个工作日后前往海关业务现场领取《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或通过邮寄(到付)方式领取《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十四、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十五、审查标准:
(一)表格填写准确、完整。
(二)要求海关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十六、通办范围: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
十七、预约办理:否
十八、网上支付:否
十九、物流快递:可通过邮寄(到付)方式领取《企业信用状况证明》。
二十、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各隶属海关工作时间
详见:http://harbin.customs.gov.cn/harbin_customs/467926/4031688/4031693/index.html。
二十一、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http://harbin.customs.gov.cn/harbin_customs/467883/467888/3402921/index.html
12360海关服务热线。
附件1:企业信用状况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