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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海关备案;

(二)拟申请的包装容器周期检验合格。

申报资料

(一)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申请单;

(二)包装容器周期性检测报告;

(三)生产企业厂检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样式见办理材料目录);

(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销售合同;

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请单位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商品检验”版块填写申请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网站—企业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标准版应用”—点击“货物申报”—“其他报检”—“出境包装报检”;选择“报检类别”:危包性能,“施检机关”:企业所在地海关名称;

填写具体产品报检信息后,点击“暂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待生成正式报检号后,打印“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二)海关审核

审查申报单填写是否完整、准确,随附单据是否齐全,以及上述申报资料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对申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三)海关实施检验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检验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四)后续处置

经检验不合格的容器,其制造企业生产的该设计型号的容器不允许用于盛装危险货物运输。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申请单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其他 纸质版1份 必要
包装容器周期性检测报告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纸质版1份 必要
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 下载空白表格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1份 必要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销售合同 无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1份 必要
  • 《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docx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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