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收发货人或代理企业向受理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申请人统一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平台地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货物申报”模块,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检单电子数据及随附单证。
(二)海关审核
审查申报单填写是否完整、准确,随附单据是否齐全,以及上述申报资料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对申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三)海关实施检验
检验产品的专业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出口货物电子底账系统指令、现行海关危险化学品查检要求以及现场查发疑点情况判别是否需要对产品实施抽样检测;检查危化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后续处置
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经检验危险公示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企业整改,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签发相关单证,经重新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出口。对经取样送检发现危险特性与申报不符的、将高风险危险品申报为低风险危险品、将危险品申报为非危险品或者不申报等行为的,将进行进一步处置。